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雅康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网络 时间:2022/10/4

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雅康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被处罚人:马鞍山雅康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绿地世纪城一区1-107号;联系电话:187****2349;法定代表人:金理政;性别:男;民族:汉,职务: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TF2E38J。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6日在未组织金理政进行放射性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培训的情况下,在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绿地世纪城一区1-107号的马鞍山雅康口腔诊所继续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2年6月6日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各1份共1页和2022年6月6日现场照片1份共3页,证明雅康口腔诊所涉嫌存在违法行为;2、马鞍山雅康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1份共1页,证明雅康口腔诊所合法主体,同时也证明金理政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3、雅康口腔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共3页,《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共2页,证明该单位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4、金理政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金理政合法身份;5、金理政《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金理政已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等共11件。

你单位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5.1.4 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为1 a~2 a,不得超过2 a……),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现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项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结合《马鞍山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166第一阶次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你单位还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的规定”。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处罚:(一)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对应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结合《马鞍山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156第一阶次(首次发现,给予警告)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帐号2000020589321030000001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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