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牙看进抢救室?6岁男童做根管手术打麻药时突然休克
看牙看进抢救室?6岁男童做根管手术打麻药时突然休克
7月4日,向记者讲述起前几日发生的那一幕,岳女士仍心有余悸。她怎么也想不到,给孩子看牙却因麻醉导致孩子休克,被紧急送进重症监护室才抢救过来。
涉事门诊部门头(7月4日摄)
01|孩子看牙打麻药时突然休克
6月28日中午,6岁的儿子亮亮(化名)突然说牙疼,岳女士就和爱人带孩子到xxx口腔医院长安南路门诊部就诊,医生建议做根管治疗。目前,实施根管治疗手术须进行局部麻醉。术前,岳女士和爱人询问医生打麻药对孩子有没有影响。医生说没有影响,随后给孩子开始治疗。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出乎所有人意料。
“当时,我就在娃跟前。医生抽了一针管麻药,快速给娃打了半针管麻药。医生问娃有什么反应,娃说他嘴唇儿麻,医生就说麻药起反应了。然而不到5分钟,娃就出现打寒颤现象。我们以为是诊所里温度太低,就把娃抱出诊所晒了会儿太阳,还去附近一家水果店转了转。大约10分钟后,我们把娃送进了诊所接受治疗,但娃却陷入休克。因为诊所没有急救设备,医生提出把娃送到诊所的雁塔区总院吸氧。在诊所医生和雁塔区总院联系过程中,娃休克程度加剧,体温达到39.3℃,四肢僵硬,眼睛不能追视。”岳女士说,情急之下,门诊部工作人员叫车把亮亮送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亮亮休克系严重过敏所致,经过两个多小时抢救,亮亮方才脱险。经过治疗,亮亮于6月30日出院,治疗费用由该门诊部支付。
“抢救约20分钟后,我娃从急救室转到重症监护室,医生还下了病危通知书。当时,我和爱人都快挺不住了。”岳女士说,虽然这件事过去6天,儿子也显得精神起来,但她的心还一直悬着。这段时间,她无法安心上班,一直在家陪护儿子。回想起在该门诊部的就诊过程,她难以释怀。
02|卫生健康部门正在核实相关问题
岳女士表示,给亮亮打麻药前,医生没有询问过孩子过敏史。亮亮休克时,xxx口腔医院长安南路门诊部缺乏急救设施。亮亮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抢救,该院医生询问时,涉事门诊部医生才知道亮亮对芒果过敏。“为什么术前不问娃的过敏史?给娃做手术的医生具备从医资质吗?”岳女士表示不解。
岳女士希望对亮亮在涉事口腔医院长安南路门诊部的就诊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因为医疗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申请,她请求该门诊部配合,但对方一直推诿不肯配合。“我要求诊所提供娃治疗的视频、注射的麻醉药、接诊医生从医资格证书等,但他们就是不提供。”岳女士说。
岳女士还质疑该门诊部涉嫌伪造亮亮就诊的病历。她表示,儿子出院后,她找该门诊部要过病历,但对方说是没有纸质版病历。术前,医生没有问过儿子的过敏史,但7月3日相关负责人给她发来的就诊病历上却写着“家长代述对芒果过敏”字样。她希望长安南路门诊部配合自己对此次就诊做医疗事故鉴定,弄清楚此次门诊部的治疗是否存在问题。
7月4日16时许,记者前往xxx口腔医院长安南路门诊部采访,接待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外出,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和要咨询的问题,负责人会联系记者予以答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对方答复。
7月8日,记者了解到,该门诊部雁塔区总院工作人员联系过岳女士。岳女士希望对方提供亮亮就诊的监控、病历等资料,对方称“汇报上级领导”,然后再无下文。该门诊部负责人及医生拒绝和岳女士沟通,导致医疗事故鉴定一事无法进行。岳女士已将相关情况和诉求反映给雁塔区卫生健康局。8日记者了解到,雁塔区卫生健康局就该门诊部的资质、是否涉嫌伪造病历等问题正在核实。
03|律师说法:医疗机构有义务配合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论是从行政追责的角度,还是从民事维权的角度来讲,医疗机构都有配合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义务。”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主任刘霄峰律师表示,如果医疗机构不肯配合患者进行医疗鉴定,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然会要求医疗机构配合调查。如果患者提出要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那就要向法院起诉,法院接受鉴定申请后,自然也会要求医疗机构配合鉴定。
刘霄峰提醒,病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重要证据,病历的真实性是事实能否水落石出的必要保障,篡改、伪造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如果医疗机构存在篡改、伪造病历,患者可收集必要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0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三种方式
7月8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获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三种方式:一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共同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二是患者向所在地医疗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医疗监管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三是患者可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并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