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口腔诊所被罚款 2 万元
杭州一口腔诊所被罚款 2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杭州江仔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因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0月1日通过梅苗苗APP平台购进“正畸预处理剂3MUnitekTransbond™XTLightCureAdhesivePrimer”1瓶,购进单价198元/瓶,产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2052,规格:6ml,型号:712-034,有效期限:2023-04-13;另当事人于2021年7月11日通过梅苗苗APP平台购进“牙科正畸橡皮圈”1包,购进单价217元/包,产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1321,型号:406-871,有效期限:2023-11-22。截止案发,当事人仍将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正常放置于诊疗区内。因上述产品为牙齿正畸时辅助用,费用包含在顾客诊疗费用中,当事人亦无法提供产品使用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按购进价计算为415元。
杭州江仔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构成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的“正畸预处理剂3MUnitekTransbond™XTLightCureAdhesivePrimer”1瓶、牙科正畸橡皮圈1包;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上缴国库。